本報訊 (記者 楊玉娟 通訊員 蘇國仲 蔡紹斌) 男子因生活窘迫想輕生,但不願黃泉路上孤單欲拉數人陪葬,竟試圖搶翻公共客車製造車禍。日前,該被告人林德(化名)被福建省建陽市人民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生活不如願產生極端念頭
  今年42歲的被告人林德家境貧寒,父親殘疾,母親也體弱多病,妻子又是聾啞人,還要撫養兩個未成年兒子。林德平常靠種地和打小工勉強維持自身生計。他不但酗酒,醉酒後經常在家裡毆打妻兒,摔東西,從不管父母妻兒的生活。
  因家境貧困、好吃懶做,常遭人白眼,林德經常覺得心情抑鬱。
  今年8月29晚上6時許,林德因心情
  煩悶到黃坑鎮姐妹飯店喝酒,他連續喝了8瓶啤酒和三兩45度的白酒,喝完後還想到飯店對面的美容廳放鬆一下。林德在美容廳的沙發上坐了半個小時後就睡著了,美容廳老闆將其拖到門外。
  次日,林德醒後越想越氣,於是又在家中喝了一瓶武夷老窖後,決定輕生,想著多年來遭受的白眼,他竟然極端地想拉一些人“墊背”。

  抓方向盤企圖全車“同歸於盡”
  林德坐上了一輛客車,躺在客車的最後一排,客車行至杜潭村時,在建陽打工的祝某上車,林德想製造事端惹怒祝某但沒成功。
  幾分鐘後,林德突然從車過道猛衝至車頭,拽住駕駛員鄭某的方向盤,用盡全力往右方向扭動,雙方於是互搶方向盤,客車在公路上搖擺了一段,聽到乘客大叫“快剎車”後,鄭某馬上緊急剎車。隨後,車上乘客齊心協力將林德拉開,並將其扭送至建陽市公安局麻沙鎮派出所。
  所幸滿載19人的客車沒有發生車毀人亡的後果。酒醒後,林德悔恨不已,然錯已鑄成,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林德不顧他人的生命安全,搶奪行駛中的客車方向盤,危害公共安全,雖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雖然其是在醉酒的狀態下實施的行為,但根據法律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故被告人以醉酒為由請求從輕處罰的量刑意見沒有法律依據,不予採納,鑒於其自願認罪,給予酌情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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